您的位置:首页 > 急救法规 > 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幅降温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

时间:2010-10-26    浏览量:3916次 字体:[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幅降温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0-10-22   18:15:12

卫发明电〔2010〕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10月21日至26日,今年入秋以来最强冷空气将先后影响我国大部地区。受其影响,华北北部、东北以及黄淮、江淮、江南东部等地降温幅度可达12-16摄氏度,部分地区将出现寒潮和初雪天气;陕西中南部、山西南部、河北南部、山东、河南、江苏北部、安徽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还将出现初霜冻;10月21日至23日,新疆大部、内蒙古中西部、甘肃西部、青海北部等地将出现6-12摄氏度降温,其中新疆北部和南疆的部分地区降温幅度可达14-18摄氏度。此次冷空气势力强、影响范围广、大风降温剧烈,将对部分地区的能源供应、交通运输、农业生产等造成不利影响。

    国务院应急办10月21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尽早予以防范,减少天气变化带来的损失和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急办通知精神,做好大幅降温天气的卫生应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幅降温天气的卫生应急工作,主动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气象变化的预测预报信息,认真分析、研判气象变化可能对本地区公众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造成的影响,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科学调度,妥善部署相关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二是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考虑大幅降温天气可能对供水、供电、供暖等方面造成的影响,提早准备备用电源,并对供电、供水、供暖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切实保障能源持续供应、医疗卫生设备正常运转、各项医疗卫生服务正常提供以及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各级各类医疗、急救机构要根据气温骤降等情况,加强相关门、急诊和住院科室的医疗力量配备和相关药品的储备供应,组织做好现场急救、病人转运和呼吸系统疾病、冻伤、骨折、一氧化碳中毒等重点伤病的诊治工作。

    四是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并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和学校、厂矿企业等基层单位,广泛开展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呼吸道传染病、防冻伤等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是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迅速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救治伤病人员,全力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各有关地区要及时将大幅降温天气卫生应急工作情况报我部。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手机阅读
手机阅读

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Copyright © 2005-2020 zzems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450047    信箱:zhengzhou120@126.com     备案号:豫ICP备11010920号-1   投诉建议

技术支持:河南维康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0371-66855655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77号